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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证券从业法规第三章高频考点精华二

来源:证券从业 | 时间:2022-08-01


2022年证券从业法规第三章高频考点有哪些?哪些知识点需要考生需要重点关注的呢?以下是具体内容:

高频考点三:证券公司信息技术合规与风险管理机制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两种基本形式,也是证券经营机构服务客户的重要手段。两者既具有显著区别,又密切联系。

①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联系

服务流程:

证券研究报告一般是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重要基础,证券投资顾问团队依据证券研究报告以及其他公开证券信息,整合形成有针对性的证券投资顾问建议,再按照协议约定向客户提供。

制度规范要求:

证券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应当具有合理的依据:投资建议的依据包括证券研究报告或基于证券研究报告、理论模型以及分析方法形成的投资分析意见等。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为证券投资顾问服务提供证券研究支持。

高频考点四: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人员从业管理

①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业管理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单独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 5 名以上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同时从事证券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10名以上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其高级管理人员中, 至少有1名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

2. 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3. 有固定的业务场所和与业务相适应的通讯及其他信息传递设施;

4. 有公司章程;

5. 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6. 具备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② 证券投资咨询人员资格管理

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必须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并加入一家有从业资格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后,方可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证券投资咨询人员不得同时在 2 个或 2 个以上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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