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证券从业法规第三章高频考点精华五
来源:证券从业 | 时间:2022-08-02
2022年证券从业法规第三章高频考点有哪些?哪些知识点需要考生需要重点关注的呢?以下是具体内容:
高频考点九:转融通业务
一、转融通业务的基本概念
转融通业务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
二、证券金融公司的职责
证券金融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批准设立专司转融通业务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金融公司不以营利为目的,履行下列职责:
1. 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资金和证券的转融通服务;
2. 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运行情况进行监控;
3. 监测分析全市场融资融券交易情况,运用市场化手段防控风险;
4. 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其他职责。
三、了解客户及信用评估
证券金融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应当了解证券公司的基本情况、业务范围、财务状况、违约记录、风险控制能力等,并以书面和电子的方式予以记录和保存。
证券金融公司应当建立客户信用评估机制,对证券公司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和调整对证券公司的授信额度。
四、 转融通业务合同
证券金融公司应当制定转融通业务合同标准格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合同应约定转融通的资金数额、标的证券的种类和数量、期限、费率、保证金的比例、证券权益处理办法、违约责任等事项。
五、转融通期限
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转融通的期限不得超过6 个月。转融通的期限,自资金或证券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六、证券公司担保账户
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二级账户,用于记载证券公司委托证券金融公司持有的担保证券的明细数据。
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的二级账户,用于记载证券公司交存的担保资金的明细数据。
证券金融公司可以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清算、交收结果等,对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和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内的数据进行变更。
④ 资金和证券的来源
证券金融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可以使用下列资金和证券:
1. 自有资金和证券;
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业务平台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3. 通过证券金融公司的业务平台融入的资金;
4. 依法筹集的其他资金和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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