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证券从业法规第三章高频考点精华三
来源:证券从业 | 时间:2022-08-01
2022年证券从业法规第三章高频考点有哪些?哪些知识点需要考生需要重点关注的呢?以下是具体内容:
高频考点五:不得担任财务顾问或独立财务顾问的情形
① 不得担任财务顾问的情形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其他财务顾问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财务顾问:
1. 最近 24 个月内存在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2. 最近 24 个月内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3. 最近 36 个月内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或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调查。
② 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的情形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其他财务顾问机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
1. 持有或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过达到或超过 5%,或选派代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2. 上市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财务顾问的股份过达到或超过 5%,或选派代表担任财务顾问的董事;
3. 最近 2 年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存在资产委托管理关系、相互提供担保,或最近1年财务顾问为上市公司提供融资服务;
4. 财务顾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顾问主办人或其直系亲属有在上市公司任职等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
5. 在并购重组中为上市公司的交易对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6. 上市公司董事会或独立董事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不得同时担任收购人的财务顾问或与收购人的财务顾问存在关联关系;
7. 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财务顾问及财务顾问主办人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高频考点六:证券发行保荐业务的一般规定
① 证券公司申请保荐业务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
1. 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2. 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3. 保荐业务部门具有健全的业务规程、内部风险评估和控制系统,内部结构设置合理,具备相应的研究能力、销售能力等后台支持;
4. 具有良好的保荐业务团队且专业结构合理,从业人员不少于 35 人,其中最近 3 年从事保荐相关业务的人员不少于 20 人;
5. 保荐代表人不少于4 人;
6. 最近 3 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7.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② 发行人应当聘请具有保荐机构资格的证券公司履行保荐职责的事项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3. 公开发行存托凭证;
4.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③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条件
1.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2. 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 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
4.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5.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6. 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 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7. 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以上就是“2022年证券从业法规第三章高频考点精华三”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证券从业考试的内容可以点击“证券从业考试试题”栏目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