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证券从业法规第三章高频考点精华九
来源:证券从业 | 时间:2022-08-04
2022年证券从业法规第三章高频考点有哪些?哪些知识点需要考生需要重点关注的呢?以下是具体内容:
高频考点十六:证券公司中间介绍业务的概念、业务范围与规定
① 证券公司中间介绍业务的概念
证券公司中间介绍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期货公司委托,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② 证券公司中间介绍业务的业务范围
职责:协助办理开户手续;提供求偶行情信息、交易设施;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
禁止行为:证券公司不得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或交割,不得代期货公司、客户收付期货保证金,不得利用证券资金账户为客户存款,划转期货保证金。
③ 书面委托协议
证券公司从事介绍业务,应当与期货公司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 介绍业务的范围;
2. 执行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制度的措施;
3. 介绍业务对接规则;
4. 客户投诉的接待处理方式;
5. 报酬支付及相关费用的分担方式;
6. 违约责任;
7.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双方可以在委托协议中约定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事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
证券公司按照委托协议对期货公司承担介绍业务受托责任。基于期货经纪合同的责任由期货公司直接对客户承担。
④ 备案义务
证券公司与期货公司签订、变更或终止委托协议的,双方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报各自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高频考点十七:证券公司另类投资业务的总体要求
① 审慎设立另类子公司
证券公司应当突出主业,充分考虑自身发展需要、财务实力和管理能力,审慎设立另类子公司。另类子公司不得再下设任何机构。
② 另类投资业务的基本原则
另类子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循稳健经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坚持专业化投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③ 建立完善有效的内控机制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切实履行母公司的管理责任,对子公司统一实施管控,增强自我约束能力。
④ 合规与风险管理全覆盖
证券公司应当将另类子公司的合规与风险管理纳入公司统一体系,加强对另类子公司的资本约束,实现对子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全覆盖,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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