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财会网

2022年注会经济法基础阶段必背考点十九

来源:注册会计师CPA | 时间:2022-08-09


2022年注会考试经济法基础阶段是非常关键的,那么CPA经济法基础阶段的必背知识点有哪些?以下是具体内容:

【基础考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

开立范围:各类单位和组织(包括单位的异地常设分支机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等

用途:

(1)存款人的主办账户。

(2)用于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

(3)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

开立范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都可以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用途: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支取现金。

专用存款账户:

开立范围:各种专项资金账户,包括:社保基金﹔党团工会的组织机构经费等

用途: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管理与使用

临时存款账户

开立范围:

(1)设立临时机构;

(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3)注册验资;

(4)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机构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

用途:用于办理临时机构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支付。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年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分为I类户、II类户和III类户。

银行不得通过II类户和III类户为存款人提供存取现金服务,不得为II类户和III类户发放实体介质

【基础考点】票据行为的有效要件

1.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

(1)必须使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统一格式。

(2)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3)票据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2.签章

自然人签章

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单位签章

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章

(1)银行的签章,可以是公章或票据专用章;

(2)其他法人或者单位的签章,可以是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单位签章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后果

(1)出票人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

(2)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票据上其他合法签章的效力

以上便是“2022年注会经济法基础阶段必背考点十九”的相关内容,全部内容由360财会网整理,更多注会经济法基础阶段的必背知识点的相关信息请关注“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栏目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