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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注会经济法基础阶段必背考点十二

来源:注册会计师CPA | 时间:2022-08-05


2022年注会考试经济法基础阶段是非常关键的,那么CPA经济法基础阶段的必背知识点有哪些?以下是具体内容:

【基础考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核准

非公众公司

定向发行或转让:发行或转让后股东人数≤200人,无需核准;发行或转让后股东人数≥200人,需核准在3个月内降至200人除外

申请公开转让:一般需核准;股东人数≤200人的公开转让,豁免核准

非上市公众公司

定向发行:发行后股东人数≤200人,无需核准;

发行后股东人数≥200人,需核准

通过北交所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需注册

【基础考点】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定向发行

特定对象的范围及人数

特定对象的范围包括下列机构或者自然人:①公司股东,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③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股票未公开转让的公司确定发行对象时,符合上面第③项规定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名

发行方式限制:不得采用公开路演、询价等方式

发行程序

(1)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表决:董事会拟订方案、作出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董事、股东参与认购或者与认购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应当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定向发行后股东>200人。需核准

公司申请定向发行股票,可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之日起,公司应当在3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12个月内发行完毕。超过核准文件限定的有效期未发行的,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

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剩余各期发行的数量由公司自行确定,每期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定向发行后股东≤200人

无须核准,由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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