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注会经济法基础阶段必背考点二十三
来源:注册会计师CPA | 时间:2022-08-11
2022年注会考试经济法基础阶段是非常关键的,那么CPA经济法基础阶段的必背知识点有哪些?以下是具体内容:
【基础考点】企业资产转让
概念
企业一定金额以上的生产设备、房产、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资产对外转让
转让方式
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转让
在国家出资企业之间非公开转让。(涉及国家出资企业内部或特定行业的资产转让,确需在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之间非公开转让的,由转让方逐级报国家出资企业审核批准。)
公告期
转让底价高于100万、低于1000万的资产转让,信息.公告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转让底价高于1000万的资产转让,信息公告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付款
资产转让价款原则上一次付清
【基础考点】反垄断民事诉讼
1.原告资格
因垄断行为受到损失以及因合同内容、行业协会的章程等违反反垄断法而发生争议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反垄断民事诉讼。
⒉民事诉讼与行政执法的关系
在我国,人民法院受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是不以执法机构已对相关垄断行为进行了查处为前提条件。3.专家的作用
(1)提供专家意见。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专家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一“专家证人”提供专家意见,这种意见并非法定证据形式,而是作为法官判案的参考依据。
(2)提供鉴定意见。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委托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员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作出市场调查或者经济分析报告――鉴定意见,这是一种法定证据形式。
4.诉讼时效
①诉讼时效的起算。因垄断行为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从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②持续性垄断行为的诉讼时效抗辩。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超过3年,如果起诉时被诉垄断行为仍然持续,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损害赔偿应当自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3年计算。
③最长诉讼时效。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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