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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注会经济法基础阶段必背考点二十四

来源:注册会计师CPA | 时间:2022-08-12


2022年注会考试经济法基础阶段是非常关键的,那么CPA经济法基础阶段的必背知识点有哪些?以下是具体内容:

【基础考点】宽大制度

1.宽大制度,是指经营者主动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

⒉.根据《横向协议宽大指南》,经营者提供的重要证据,是执法机构尚未掌握的,并对最终认定垄断协议行为具有显著证明效力的证据,包括:(1))在垄断协议的达成方式和实施行为方面具有更大证明力或者补充证明价值的证据;(2)在垄断协议的内容、达成和实施的时间、涉及的产品或者服务范畴、参与成员等方面具有补充证明价值的证据,(3)其他能够证明和固定垄断协议证明力的证据。

3.减免幅度

(1)对于第一个申请者,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免除处罚或者按照不低于80%的幅度减轻罚款;(2)对于第二个申请者,可以按照30%~50%的幅度减轻罚款;

(3)对于第三个申请者,可以按照20%~30%的幅度减轻罚款。

【注意】经营者组织、胁迫其他经营者参与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或者妨碍其他经营者停止该违法行为的,执法机构不对甘免除外罚旧可以相应给予减外罚

【基础考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1.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标准

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1/2的,即可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2/3的,或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3/4的,这些经营者被推定为共同占有市场支配地位。

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1)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2)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行为不违法的情形包括:

①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和积压商品的;②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的;

③合理期限内为推广新产品进行促销的;④能够证明行为具有正当性的其他理由。

(3)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4)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5)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6)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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