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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证券从业法规第一章高频考点精华六

来源:证券从业 | 时间:2022-07-27


2022年证券从业法规第一章高频考点有哪些?哪些知识点需要考生需要重点关注的呢?360财会网整理了相关信息如下:

高频考点十四:公开发行证券的有关规定

① 公开发行的认定

1.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② 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

1. 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最近3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5)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筹集资金投向

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③ 公开发行债券的规定

1.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1)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有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2)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高频考点十五: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条件

1. 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 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3. 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 最近 3 年没有违法记录;

4. 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5.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6.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 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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