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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注会经济法基础阶段必背考点十五

来源:注册会计师CPA | 时间:2022-08-06


2022年注会考试经济法基础阶段是非常关键的,那么CPA经济法基础阶段的必背知识点有哪些?以下是具体内容:

【基础考点】股票上市

1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2.上海证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具备健全且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 000万元;

(4)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无5类特定违法行为;

(6)公司最近3年财务会计报告均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基础考点】上市公司收购一—持股权益披露

1.大股东披露和权益变动披露

( 1)大股东披露。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情形除外。

(2)权益变动披露。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3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情形除外。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1%,应当在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违反前述规定买入上市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的,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对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

2.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编制

5%~20%

不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30%

不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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