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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考试《金融》知识点:融资租赁合同及其特征

来源:中级经济师 | 时间:2022-07-23


《金融专业知识和实务》是中级经济师考试专业科目,是要考中级经济师金融专业的考生的必考科目,360财会网就来讲解中级经济师考试《金融》知识点:融资租赁合同及其特征,以下是具体内容:

融资租赁合同及其特征

1.定义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1)融资租赁合同是诺成、要式合同

诺成合同是指融资租赁合同经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而非以租赁物或租金的实际交付为要件。

在实践中,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该合同应确定为无效,因此,融资租赁合同为要式合同。

(2)融资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3)融资租赁合同是不可单方解除的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一般都含有承租人不得中途解约的约定,即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合同,即使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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