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三知识点4
来源:基金从业 | 时间:2022-08-18
2022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三是选考科目,以下就是2022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三知识点4的内容,具体见下文:
第四章
1、基金服务机构接受管理人的委托,为基金提供服务。
2、基金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之间属于委托受托关系
3、国内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对象包括母基金、政府引导基金、社会保障基金、金融机构、工商企业、个人投资。
4、养老基金包括公司养老基金和公共养老基金。
5、基金子公司主要通过资管计划投资与投资股权基金。
6、证券公司目前主要通过设立投资管理子公司进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行业。
7、潜在投资者主要依靠私募备忘录来获取基金的信息。
8、募集机构自募集阶段开始对基金投资者投向基金的资金与财产安全承担责任与义务。
9、募集机构应当对投资者的商业秘密及个人信息严格保密。除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不得对外披露。
10、私募基金募集机构应当合理审慎审查投资者如下信息: 1、是否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2、是否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
11、禁止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基金募集结算资金。
12、私募备忘录类似“招股说明书”,说明自身优势和投资计划的文件。
13、在投资范围条款中,会明确投资期、投资范围、投资限制、循环投资等相关内容。
14、私募股权基金-市场监控力量
15、合伙型基金-自然人投资者的红利、股息所得,按5%-35%的超额累计税率计缴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2022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三知识点4"的全部内容,有需要的考生可以关注收藏一下。更多关于基金从业考试的内容可以点击"基金从业考生试题"查看。
相关推荐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