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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关于发放2021年度第一批会计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河北初级会计师 | 时间:2022-04-02


相关考生:

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新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冀会考办〔2018〕6号)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度第一批会计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本次证书发放的范围为:

1、2019年度报名因疫情延考至2021年度考生成绩合格人员且在6月15日至6月29日报名条件审核通过的考生。

2、2020年度报名,2021年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

二、领取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

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领取地址

领取地点:定州市清风南街92号,财政局二楼会计管理科。

咨询电话:0312-2331326 

四、领取所需携带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不能办理领取);

2、资格审核通过后的《成绩单》原件;

3、填写《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

4、一寸近期免冠白色背景证件照2张。

五、疫情防控要求

1、请自觉佩戴口罩且“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37.3℃)。

2、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请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

六、需说明的事项

1、因故确需他人代领的,除携带上述考生证件外,还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2、领证时领取的《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要妥善保管,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因未存入人事档案造成的后果由领取人自负。

附件:

1、《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样表)》

定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

《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样表)》

原文链接:http://czt.hebei.gov.cn/kjfw/gs/dz/202111/t20211123_15087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