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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来源:湖南中级会计师 | 时间:2022-08-18


湖南省财政厅发布2022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的防疫要求,要求考生进入考场时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测量,具体要求如下:

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湖南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湖南考区)考试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有关防疫措施和要求。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尽早完成疫苗接种,在考试前14天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湖南本省的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微信公众号申领健康码,外省的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通信行程卡”微信小程序申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

二、考生可在开考前75分钟开始入场。进入考点时,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测量

三、以下人员可以正常参考: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缺一不可):健康码为绿码,考前7天内无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以考试开始当天为准)、考前10天内无国(境)外或香港澳门***旅居史,体温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非处于隔离治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岗位后需完成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近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省份旅居史的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湖南,进入湖南后24小时内需再做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参加考试。

四、以下人员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考试期间出现体温异常(≥37.3℃)或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且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后认为可以继续参考的考生,转移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五、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不能提供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3.考前7天有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以考试开始当天为准)或考前10天内有国(境)外或香港澳门***旅居史。

4.健康码为绿码,可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体温异常(≥37.3℃)或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且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后认为不可以参考的。

5.处于隔离治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和日常健康监测期的。

6.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岗位后,未完成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的。

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口罩外,全程应当佩戴口罩。

七、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会同考点研判认为可以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认为不能继续参加考试的,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报告当地防疫部门并按要求进行处置。

八、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九、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因疫情影响,我省2022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2022年7月31日,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2022年8月6日。

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已经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承诺已知悉、理解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完全符合各项防疫要求,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十一、目前全国和我省的疫情形势依然较为严峻,我省疫情发展趋势未知,举行大型考试仍然存在一定风险。本告知书仅为告知考生考试防疫要求,不代表届时一定能够正常举行考试。我们将本着为考生健康负责的原则,持续关注疫情发展态势,在我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后期如出现极端情况(如因疫情影响需要取消考试),我们会第一时间在湖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湖南省会计管理专栏”(http://czt.hunan.gov.cn/ztzl/kjxxw/)发布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czt.hunan.gov.cn/czt/ztzl/kjxxw/tzgg_2/202208/t20220817_275852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