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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关于领取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河北初级会计师 | 时间:2022-04-02


沧州考区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新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冀会考办〔2018〕6号),现将领取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领证人员:

参加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二、领证要求:

考试合格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签字。可以代领,需要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被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信息无误签字后领取。

三、领取内容: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和《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四、领取时间:

2021年11月30日-2022年2月28日,正常工作日。

五、领取地点:

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运河区除外)。沧州考区报名点设置情况附后。

注:运河区的领证方法:考生在微信公众号搜索"沧州市运河区财政局",关注公众号,查看公告。

六、其他说明:

1、《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为空白盖章表,领回后粘贴照片(小二寸白底照片)、再按填表说明填写相关内容后直接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不用再交回。填表说明附后。

2、以上正常工作日,不含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休息时间。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领取期间请遵守工作人员安排,全程佩戴口罩自觉做好疫情防护。

 附件:1、沧州考区报名点设置情况统计表。

2、《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填表说明》。

   沧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1、沧州考区报名点设置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

地址或单位

区域代码

电话

1

新华区财政局

解放东路24号中国银行办公楼四楼

130561

0317-3012640

2

运河区财政局

解放西路13号(清风楼西200米)

130564

0317-3132200

3

黄骅市财政局

黄骅市渤海路中段

130557

0317-5227549

4

河间市财政局

河间市曙光中路48号财政局四楼

130555

0317-3279812

5

泊头市财政局

泊头市财政局四楼406室

130556

0317-8188035

6

任丘市财政局

任丘市裕华中路13号

130554

0317-2218368

7

南皮县财政局

南皮县财政局三楼301会计国资科

130568

0317-8856815

8

吴桥县财政局

吴桥县财政局一楼会计股

130571

0317-7364085

9

肃宁县财政局

肃宁县聚贤街10号

130569

0317-5021407

10

盐山县财政局

盐山县财政局二楼会计股平津大街618号

130567

0317-6262379

11

海兴县财政局

海兴县财政局一楼会计股

130573

0317-6628309

12

东光县财政局

东光县财政局三楼会计股府前大街152号

130570

0317-7721117

13

孟村县财政局

孟村县财政局三楼会计股

130565

0317-6723361

14

献县财政局

献县水源路72号

130558

0317-4622624

15

青县财政局

青县财政局二楼会计股

130560

0317-4022307

16

沧县财政局

沧县财政局四楼会计稽查股黄河东路35号

130566

0317-3161075

17

渤海新区财政局

黄骅港航运中心大厦1802室

130562

0317-8553791

18

华北石油报名点

华北油田公司人事处二十楼东技术干部科

130559

0317-2722220

19

中捷产业园区财政局

中捷财政局会计科418室

130563

0317-5487779

20

南大港财政局

南大港财政局会计科4018室

130572

0317-5897821

21

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沧州市运河区求是大道与向海路交叉口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05室

130553

0317-8697691

22

沧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沧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路23号管委会财政局2412室

130552

0317-3096831

 

附件:2、《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填表说明》

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填表说明

                (2021年度会计初级)

                 (下划线标黑的为填写内容)

姓  名

XXX

性别

男/女

身份证号

18位身份证号

 

毕业院校

报考时已毕业的学校

取得最高学历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高中学历

专业不填

毕业时间

毕业证书上的时间

学制

高中或

全日制专、本科

学    位

按学位证书填写

无学位的填"无"

参加工作时间

首次参加工作时间

全日制在校生不填

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

填写年限

全日制在校生不填

工作单位及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如实填写,无单位的填写"无"

全日制在校生不填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会计初级前有的职称名称

无职称的填写"无"

取得时间

会计初级前有的职称取得时间

报考专业

会计

级  别

初级

类    别


取得资格名称

助理会计师

批准日期

2021年5月23日

证书管理号

见证书右下角

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如实填写,无单位可填写档案托管或人事代理机构

在校生不填

考试管理

 

机构意见

   

 

 

 

     该同志经全国统一考试,全部规定科目成绩合格。

 

 

                                     (章)

 

                               2021年5月23日

注: 1、本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2、资格取得时间,以通过全部规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准。

3、本表涂改无效。

原文链接:http://czt.hebei.gov.cn/kjfw/gs/cz/202111/t20211129_15118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