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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来源:江苏初级会计师 | 时间:2022-04-08


泰州市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已开始发放,请合格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报考市(区)财政局指定地点(详见后附件)核对相关证件及材料,审核通过后领取证书。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居民应提交《***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如请人代领,须携带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1年7月);

3.在职在岗人员提供工作属地证明;在校学生提供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提供户籍证或居住证。

友情提醒:

1.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考生可以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查询。

2.2021年度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将依据报名信息相关内容,由江苏省财政厅统一使用邮政EMS到付邮寄给考生。

泰州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0日

泰州市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发放联系点

行政区

地 点

联系电话

靖江市

靖江市政务服务中心商务A楼1楼财政窗口(阳光大道1号北门)

89182269

89180610

泰兴市

泰兴市行政审批局二楼138号财政窗口   (文昌东路62号)

87712670

兴化市

          兴化市财政局609室             (兴化市马桥路19号) 

80959609

海陵区

    泰州市海陵区财政局4楼会计科        (人民东路37号)

86220990

姜堰区

        姜堰区财政局408室            (长江西路10号)

88233106

高港区

高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8号财政窗口  (港城路6号)

86960228

医药高新区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财政局210室    (港城路18号,高港区政务服务中心对面)

89690079

原文链接:http://czj.taizhou.gov.cn/art/2021/10/21/art_57475_31651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