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案例分析题】某家位于市区的冰箱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4 8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500万元,营业外收入8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28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300万元,营业外支出250万元,税金及附加400万元,销售费用950万元,管理费用500万元,财务费用180万元,投资收益300万元。当年发生的其中部分具体业务如下:
(1)5月用一批自产的冰箱对外投资,产品成本为320万元,同类型冰箱的不含税售价为500万元,该企业对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所得采用5年分期均匀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但对此业务未作任何账务处理。
(2)6月份购进一台生产设备并于当月投入使用,购进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款为150万元。该企业预计设备残值率为0且已将计提的折旧费15万元计入2020年成本费用。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对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
(3)实际发放职工工资1 000万元(其中残疾人员工资5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15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25万元并取得专用收据,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0万元。
(4)发生广告费支出900万元、业务招待费支出80万元,支付给母公司分摊的管理费60万元。
(5)因向母公司借款2 000万元按年利率9%(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6%)支付利息180万元,该企业不能证明此笔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母公司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且在该冰箱生产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金额为800万元。
(6)从境内A公司分回股息20万元,A公司为小型微利企业,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从境外B公司分回股息30万元,已在所在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40%。(不考虑B国征收的预提所得税)
(7)将80%持股的某子公司股权全部转让,取得股权对价300万元,取得现金对价20万元。该笔股权的历史成本为200万元,转让时公允价值为320万元。该子公司的留存收益为50万元。此项重组业务已办理了特殊重组备案手续。
(其他相关资料: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
(1)计算业务(1)应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业务(2)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业务(3)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业务(4)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业务(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业务(6)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调整的应纳税额。
(7)计算业务(7)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该企业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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