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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某上市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停牌公告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并于2018年5月31日发布相关重组公告。依据公告内容,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该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以10亿元的价格购买甲公司100%股权,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分别持有甲公司70%、10%、20%的股权,其中丙公司的股权系2018年3月31日以资产增资方式获得,丁公司的股权系2017年12月31日以现金增资的方式获得。若该上市公司拟将该事项作为重大资产重组提交上市部进行审核,不考虑其他因素,则下列说法符合目前监管要求的是(  )。

A、募集配套资金规模可以为9亿元,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

B、募集配套资金规模可以为8亿元,用于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

C、募集配套资金规模可以为7亿元,不能用于补充标的公司的流动资金

D、募集配套资金规模可以为10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应超过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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