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甲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运输资质)2021年11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外购面粉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金额200 000元;购进淀粉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金额100 000元;向农户收购玉米,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60 000元,当月并未领用。
(2)存货盘点时发现,上月购进的一批白糖短缺20%,该批白糖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金额100 000元,支付不含税运费3 000元,均已抵扣进项税额,经查,15%因管理不善丢失,5%系储存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耗。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已抵扣进项税)因保管不善发生霉烂变质,账面成本价30 000元(含运费1 000元)。
(3)销售副食品给某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款105 000元,并以本公司自备车辆送货上门,另开具普通发票收取运费共5 650元。
(4)销售熟食制品给某连锁超市,不含税价款500 000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50 000元并单独记账核算。
(5)研制一种新型食品,为了进行市场推广和宣传,无偿赠送200件给消费者品尝,该食品无同类产品市场价,生产成本600元/件,成本利润率为10%。
(6)销售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品给某养殖户,取得含税收入32 000元。
(7)从某设备制造公司购进检测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价款1 500 000元;另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运费30 000元。
(8)支付水电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共计19 900元。
(9)购进自用货运卡车一辆,支付不含税价180 000元,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另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运费1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单位:万元)。
【题目】(7)计算业务(7)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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