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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甲商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副食品批发、零售业务,2019年4月发生如下业务:
(1)向枣农收购一批红枣,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30 000元,该批红枣一部分用于销售、一部分无偿赠送关联企业、一部分用于职工个人消费;
(2)销售烟酒商品取得含增值税价款395 500元,另外销售食品袋收入2 260元;
(3)将自制一批糕点作为职工福利,成本是6 780元;
(4)出租店铺取得租金收入50 000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招租费3 000元,管理人员工资5 000元
已知:成本利润率10%,农产品收购发票通过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下列关于甲商店收购红枣增值税进项税额税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用于职工个人消费的部分允许抵扣

B、用于销售农产品的部分允许抵扣

C、全部不允许抵扣

D、用于无偿赠送关联企业的部分允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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