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题目】北京的甲公司向上海的乙公司发出一项要约,要约明确指明乙公司如欲接受应在2021年2月1日前回复;乙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通过丙快递公司发出承诺,但由于丙快递公司快递员投递失误,承诺于2021年2月10日方送达甲公司;此时,甲公司已将要约所述货物全部出售给丁公司,无货供给乙公司,但甲公司未采取任何措施;乙公司久等无货,于2021年2月20日派人催货,甲公司拒绝交货。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合同已经生效,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合同已经生效,但甲公司无须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合同尚未生效,甲公司无须向乙公司承担任何责任

D、合同尚未生效,但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所受损失


查看答案

纠错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