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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A公司于2015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9年4月,A公司聘请B证券公司作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以下简称“增发”)的保荐人。B证券公司就本次增发编制的发行文件有关要点如下:
(1)A公司最近3年的有关财务数据如下:

(2)A公司于2017年10月为股东C公司违规提供担保而被有关监管部门责令改正:2018年1月,在经过A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并作出决定后,A公司为信誉良好和业务往来密切的D公司向银行一次借款1亿元提供了担保。
(3)A公司于2016年6月将所属5 000万元委托E证券公司进行理财,直到2018年11月,E证券公司才将该委托理财资金全额返还A公司,A公司亏损财务费80万元。
(4)本次增发的发行价格拟按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确定。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题目】(1)A公司的盈利能力是否符合增发的条件?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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