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财政局关于领取银川考区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宁夏初级会计师 | 时间:2022-04-19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领取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要求,结合银川考区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银川考区证书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1.由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各自考试报名点领取。
2.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相关资料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携带资料
1.在校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
2.其他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宁夏会计人员个人信息审核表》或宁夏区外工作证明。《宁夏会计人员个人信息审核表》打印方式见附件说明。
三、领取地点
考试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到本人考试报名点领取。领取点详情见下表:
报名地点
领证地址
咨询电话
银川市区
银川市市民大厅C3厅财政窗口
0951-5555546
永宁县
永宁县财政局会计股一楼108室
0951-8011485
灵武市
灵武市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三楼309室
0951-4029950
贺兰县
贺兰县财政局(光明西路财税大楼)企业税政会计管理股4楼408室
0951-8071322
四、领取时间
1.因银川市区考生较多,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拥堵现象,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请银川市区报名的考生按《2021年度银川市区会计初级资格证书领取人员预定时间表》上预定的时间进行领取,如不能按预定时间领取,请于11月23日后到银川市民大厅(C3厅财政局35窗口)领取。
2.永宁县、灵武市、贺兰县报名的考生10月20日后可到报名地进行领取。
五、疫情防控须知
请各考生领取证书时,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好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六、未参加报名资格审核人员
银川考区未参加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应于11月24至30日按《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核及考试合格人员信息审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银川市民大厅(C3厅财政局35窗口)进行资格审核。
银川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czj.yinchuan.gov.cn/tzgg/202110/t20211018_309587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