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级会计师考试《中级会计实务》第十七章——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来源:中级会计师 | 时间:2022-05-03
2022年中级会计师考试大纲已公布,2022年中级会计师考试《中级会计实务》第十七章——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考什么内容?360财会网为各位考生整理了中级会计实务第十七章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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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基本要求]
(一)掌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条件
(二)掌握延长一年期限的例外条款
(三)掌握持有待售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原则
(四)掌握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
(五)掌握终止经营的定义
(六)熟悉持有待售类别和终止经营的列报要求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
一、持有待售类别的分类原则
(一)相关定义及分类的基本原则
(二))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应满足的具体条件
(三)延长一年期限的例外条款
二、某些特定持有待售类别分类的具体应用
(一)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二)持有待售的长期股权投资
(三)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三、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
(一)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计量
(二)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时的计量
(三)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的计量
(四)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
(五)终止确认
四、持有待售类别的列报
第二节 终止经营
一、终止经营的定义
二、终止经营的列报
注意:2022年的考试大纲和往年对比有了很大的变化由原先的19章调整为24章,删除“总论”,并新增6章,分别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租赁”“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合并”“公允价值计量”。
《中级会计实务》第十七章——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新增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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