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京高考报考考试科目有关事项说明
来源:K12中小学 | 时间:2025-09-11
2025年北京高考报考考试科目有关事项说明
(一)报考考试类型分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及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单考”)两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统考,其他考生可任选一种。
统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参加本科录取的考生还须根据拟报考高校(专业)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参加考试,本科录取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成绩和选考的3门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方式的通知》要求折算后的成绩)构成。高职(专科)录取采用“统考+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招生模式,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成绩组成,招生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从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8门)中选定2门或3门,考生相应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能投档。不参加本科录取只参加高职(专科)录取的考生可以不报考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
单考考试科目的设置采取“3+X”的模式。“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公共文化课;“X”指招生学校根据不同专业要求设定的综合专业课一科或专业基础课、职业技能课两科,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并根据专业特点及培养要求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考生若只参加“高职自主招生”,请选择“单考”考试类型并选定“不参加公共文化课考试”。
(二)统考和单考的外语考试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统考英语听说考试与笔试分离,实行计算机考试,一年两次考试,取听说最高成绩与笔试成绩一同组成英语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第一次考试于2024年12月14日进行,第二次考试于2025年3月进行。其他外语语种考试使用全国卷,听力考试一年两考,取听力最高成绩与笔试成绩一同组成外语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第一次考试于2025年1月8日进行,第二次考试于2025年6月8日进行。
(三)统考考生在选报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时,所选报科目须已通过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2019年及以前的会考成绩须不低于C等级,京外高中就读考生须通过北京市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认证)方可报考。拟选报科目未通过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可报名参加2025年第一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通过后于2025年3月4日至6日向高考报名单位申请补报或调整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
(四)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体育专业考试、英语听说考试、外语(非英语)听力考试报名与高考报名同期进行,符合条件拟报名参加相关考试的考生须选报相关项目并缴费。
(五)全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包括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6个科类,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考生可在上述7个科类中选择一类填报,各科类之间原则上不得兼报。同一科类内的不同专业方向可以兼报(音乐类考生可以兼报音乐教育方向和音乐表演方向;表(导)演类考生可以兼报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服装表演方向、戏剧影视导演方向)。对具有其他专业特长及潜质、确需兼报不同艺术科类的考生,须在2024年11月4日17时前向报名单位提交申请,通过相关审核程序后方可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