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考区202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和践诺情况抽查工作的公告
来源:安徽社会工作者 | 时间:2025-07-29
蚌埠考区202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和践诺情况抽查工作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省人社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41号)以及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要求,现对蚌埠考区202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和践诺情况随机抽查,具体事宜如下:
一、合格人员公示
蚌埠考区202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共722人(名单见附件1)。
公示期: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7日。
公示期间集中受理对成绩合格人员的书面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0552-3110635
举报邮箱:bb3110635@163.com
二、抽查对象
市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从成绩合格人员中随机抽取28人,确定为本次抽查对象。抽查名单见附件2。我们将以“0552-3110635”固定电话通知到抽查对象本人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预留的手机号码,请及时接通电话。
三、核查材料要求
依据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202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39号),请抽查对象对照本人适用的报考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提供如下核查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表上的证件类型一致);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学信网在线验证/认证报告等学历验证材料);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需写明从事相应专业的工作经历和年限,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材料扫描为PDF格式,以“2025年社会工作者+本人姓名”命名打包成压缩文件,于2025年8月5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bb3110635@163.com。
抽查对象应对本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条款处理。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按时将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的,成绩作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附件请到官方网站下载查看
来源:https://rsj.bengbu.gov.cn/xwdt/tzgg/1409544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