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22年CPA疫情防控要求官方公告
来源:山东注册会计师CPA | 时间:2022-08-08
为确保2022年山东省注册会计师顺利进行,山东注协发布了相关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需要提前申领山东省健康通行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其中,健康码显示为“绿码”、行程卡显示为“绿色”,自考前7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山东省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承诺书》,具体的原文公告如下:
2022年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防疫须知
各位考生:
为确保2022年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现将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为确保顺利参考,建议考生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并做好流行病学史申报和自我健康监测等事项。
二、考生需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三、考生应提前申领山东省健康通行码(以下简称“健康码”,省内考生在通行码申请模块申领,省外考生在来鲁申报模块申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下简称“行程卡”)。其中,健康码显示为“绿码”、行程卡显示为“绿色”。
四、考生自考前7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山东省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每场考试入场前由考场工作人员收回。如参加多场考试,每场考前均需提供(一场一张)。
五、属于以下特殊情形的考生,纳入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和健康检测措施后可参加考试。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提前7天向各考区报备,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均为阴性,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2)从外省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抵达考试所在地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提供入鲁后考前间隔24小时以上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方可参加考试。
(3)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应提前向各考区及考试所在地社区报备,完成3天内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后,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注: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地区。所有中高风险地区解除后,县(市、区、旗)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4)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要求完成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后,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对尚未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但近期新增感染者较多、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执行。考生应提前向各考区及考试所在地社区报备,在按照社区要求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六、属于以下特殊情形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考前7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身体不适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考生居住社区10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10天者。
七、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均需进行体温检测,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干咳、乏力、咳痰、气短、肌肉痛或关节痛、咽喉痛、头痛、寒颤、恶心或呕吐、鼻塞、腹泻、咳血、结膜充血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
八、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入场前须出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纸质版均可)、健康码、行程卡、《承诺书》,并扫描考点场所码,供考务人员审查。属于第五条所列特殊情形的考生,须经考点专门工作人员审核体检报告、核酸检测证明和医疗机构证明等材料。以上条件均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考场。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禁止在考点附近逗留聚集。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由驻点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并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考生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个人卫生,进入考场前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部卫生或洗手。随身携带备用口罩,科学合理佩戴口罩(在核验身份时应摘口罩)。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低风险地区、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十一、考生应遵循“两点一线”出行模式,“点对点”往返住所和考点。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尽量选择步行、骑行、私家车往返考点,考点不备车位,接送车辆尽快驶离。出行期间建议备齐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
十二、考生应承诺遵守《承诺书》中所有承诺内容,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工作。如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或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三、考生应主动关注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如疫情防控形势和政策发生调整和变化,将按照最新规定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请考生密切关注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及公众号发布的涉考通知公告,并保持报名预留手机通讯畅通,及时查看省注协发布的考试短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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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考区地址及咨询电话
2.山东省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承诺书
3.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山东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
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8日
原文链接:http://sdicpa.org.cn/news/202288/n652048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