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初级经济师 | 时间:20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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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考试考后审核结果申辩受理说明
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的考生(南京市报名)请在申诉期内将申辩材料发至2809737745@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考生姓名+考试名称+考后申辩”。
原文链接:http://www.njrsks.net/news/detials.aspx?uid=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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