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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介绍
1、考试简介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 试制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 员中择优聘任。
2、就业前景
(1)专业能力得到认可
考下中级会计师资格证,是一种能力的证明,想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就需要不断地学习、不断地积累。
(2)拓宽职位的选择
许多公司在招聘会计主管时,其中的一项要求就是要持有中级会计师资格证。由此可见,要想在会计行业中有更大的升职空间,有更多的选择权,就需要有更高的能力。
(3)薪资水平的提高
工作既是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也是为了得到相应的报酬。人人都渴望自己的薪资水平能够得到提高,考下中级会计师资格证,提升了自己的专业能力,增加了就业竞争力,薪资水平必然有所提高。
(4)发展空间广,就业机会多
会计行业流行一句老话就是:“越老越吃香”,有企业产生,就有对会计的需求,所以,会计是一个永不衰退的产业,会计部门在企业里是一个核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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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预计2025年6月份开始
报名官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报名须知:
报名考生应持有中国银联所支持的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考生需提前准备好电子登记照片。照片文件格式、大小等应符合报名系统要求。照片应为本人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电子照,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照片要求:
必须先通过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报名系统网页上有提示和说明)审核处理后保存的照片文件约10KB左右才能正常上传,否则无法完成报名注册。
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底色背景必须为白色)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一寸),照片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
必须清晰完整,需显示双肩、双耳、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严禁小照片放大后使用。
照片的质量由考生本人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及证书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点击查看:2025年中级会计师全国报名时间及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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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其他说明
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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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流程
一、首次报名考生报名流程(仅供参考)
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站—>报考人员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照片上传—>生成报名注册号—>打印报名表、单位盖章、考生签字—>到报名点审核、验证、交费—>领取报名回执表—>报名结束
二、非首次报考的考生(仅供参考)
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站—>报考人员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照片上传—>生成报名注册号—>打印报名表、单位盖章、考生签字—>到报名点交费(跨级报考的需要审核、验证)—>领取报名回执表—>报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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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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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2025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时间暂未公布,建议考生参考2024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时间:2024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时间9月7日至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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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2025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科目具体时间安排暂未公布,建议考生参考2024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安排
2024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可知2024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时间9月7日至9日,考试科目有《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详情见下文:
级别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中级
9月7日至9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中级会计师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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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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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合格
1、查询时间:一般为考后一个月,具体时间以当年报考部门实际通知为准。
2、合格标准
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请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进行成绩查询。
3、成绩复查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考生必须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20-30天内,提出书面申请,查阅试卷。申请中需包括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考试名称和时间、需查分的科目、准考证号、查分理由、联系电话、并附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查分结果待成绩主管部门回复后,由人事考试中心将复核结果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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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领取
1、证书领取
领取时间:中级会计师证书一般在成绩公布后三个月左右发放,具体各省自行安排证书领取时间及方式。
考生应按证书发放机构要求领取证书,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5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
2、证书样本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84号)精神,从2018年起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管理将做出重要调整。具体内容有:
(一)证书封面、规格、内容信息均作变化,加入防伪技术;
(二)改革制作模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将有关考试管理机构最终确认的合格人员信息送交印制企业一次性完成制证,由有关考试管理机构具体发放。
(三)逐步实现网络查询认证系统服务。
(四)逐步推进电子证书等。
新版证书为B5版单页双面样式,分为“准入”和“水平”两类,封面分别采用暗红色和墨绿色,统一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字样。新版证书内页进行了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原证书
新证书
备注
编号
取消
持证人签名
取消
除资格名称之外的英文翻译
取消
签发单位(盖章)和签发日期
取消
批准日期
保留
为当年考试实施最后一科的考试日期
证书管理号
名称变更为“管理号”
无身份证书号码
增加身份证件号码
无二维码
增加二维码
可经扫描进入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进行实时查询认证(暂未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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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及补办
1、证书管理
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
第十一条、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 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各地在 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中级会计职称证书登记
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 [2000]11号):
第十二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三年登记一次。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当地 人事、财政部门指定的办事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中级会计职称人员继续教育
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 [2000]11号):
第十三条、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级别会计人员的继续 教育
中级会计职称证书吊销情形
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 [2000]11号):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 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二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2、证书补办
1、本人携带身份证至市财政局会计处当面查 询资格证书编号。
2、在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启示,报纸上须刊登:姓名、考试名称、考试时间、证书编号、级别专业。
3、登陆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遗失补办→下载《证书补办申请表》,按要求填写。
4、《证书补办申请表》一式两份由本人签字,市财政局会计处确认盖章后,留存一份。
5、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二寸近期免冠彩照、证书补办申请表、刊登遗失启示的报纸原 件(整版报纸)向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补办证书。
3、证书吊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可 以撤销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
(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给予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决定的 ;
(二)超越法定职权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给予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决定的;
(三)对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作出给予会计从业资格决定的。
持证人员以欺骗、贿赂、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撤销其会计 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