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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介绍
考试简介:
建造师制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原人事部、原建设部依据国务院上述要求决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出台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002]111号)。
二级建造师考试:
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自2009年起二级建造师实行地方管理和地方命题制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二级建造师从业方向:
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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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二级建造师考全科报名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截止日期为报名当年年底。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有关要求,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当地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做出了调整,使得更多的从业者能够报考二级建造师考试。
二级建造师考试免试条件: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当地二级建造师考试免试条件做出了调整,具体以当地公布的免试条件为准。
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三)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报名常见问题
1、报名时的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当年的12月31日,按满周年计算。用后学历报考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年限前后可以累加(全日制实习和成人脱产学习的时间不累计)。
2、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入口在哪里?
二建报名入口各地不同,一般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事考试中心官网。
3、报考二建过程中更换了工作单位怎么办?
专业技术人员允许合理流动,所以这种情况并不影响考生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和领取二建证书,可以在审核时出具更换工作单位证明以及相应工作年限证明,或者仍以原来公司信息进行报名,考试通过后,可以注册成现在新公司或者其他新公司。
4、报名信息提交后可以修改吗?
二建报名信息提交后,在缴纳考试报名费用之前是可以修改的,报名费缴纳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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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报名
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工作一般集中在考试当年2至4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亦可关注网校二级建造师频道考试报名栏目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缴费手续,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具体报名安排详见各省的报考文件)
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材料:
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学历证书(以上均为原件)。
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费用:
二级建造师考务费(报名费)各省略有不同,一般每科在40元-120元之间。
二级建造师考试报考专业:
《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按教育部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编制,共涉及“土建类、测绘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地矿类、材料类、电气信息类、机械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化工与制药类、工程力学类”等18类45个专业,其中本专业36个,相近专业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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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各省不同,由各省确定,请以当年各省考试通知文件为准。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安排为两天两批次。
考试方式: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部分地区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含客观题和主观题,其余2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另外,部分地区采用机考,也有部分地区采用机考+笔试。
考试科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这两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
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该科目分为6个专业,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考试科目难易程度:
二级建造师考试3个科目难度由易到难排序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这门科目知识点众多、理解性和记忆性较强。教材中冗长繁琐的文字介绍、相对生涩的文字以及大量零散的知识点成为学习的关键障碍。考试时需结合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进行客观题目的选择。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这门科目难度较大,与实务考试科目关系密切,重视对知识点的理解和计算性知识点原理的把握。考试时首先要对知识点的理解到位,然后还需要计算得精准才可以把题目做对。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从难易程度上看,客观类型题相对较为容易,案例题综合性较强,考核考生施工现场实际操作经验和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水平,具备一定的难度。无论从分值分布、还是难易程度上讲,都应加大对案例题的时间与精力投入。
考试题型: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实务操作和案例分析题。具体如下: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单选题:60道;多选题:20道。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单选题:60道;多选题:20道。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单选题:20道;多选题:10道;实务操作和案例分析题:4道。
考试大纲:
以官方当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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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合格
成绩管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成绩查询:
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届时请关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成绩查询栏目即可。进入所报省市人事考试网,点击“成绩查询”。
合格标准:
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各省市合格标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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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领取
领取方式:
二级建造师证书一般于考后2-3个月开始发放。目前大部分地区已经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的效用。电子证书可在各地官方网站下载,纸质证书分为现场领取和邮寄两种领取方式。
(1)现场领取: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证书需提供考生和代领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其他所需资料去现场领取即可。
(2)邮寄: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考试中心说明提交收件信息即可,一般为邮政到付件。
领取材料:
携带资料: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准考证原件;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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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注册
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颁发辖区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并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备案。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