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报考指南

  • 考试介绍

    考试简介:

    建造师制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原人事部、建设部依据国务院上述要求决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出台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002]111号)。

    一级建造师考试:

    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一级建造师,是一种建筑类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满前,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一级建造师从业方向:

    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


  • 报名条件

    一级建造师考全科报名条件: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截止日期为报名当年年底。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有关要求,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附:一建考试专业对照表一建考试(本科)专业对照表一建考试(博、硕)专业对照表

    一级建造师考试免试条件:

    (二)凡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三)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增项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请报考人员在选择专业时注意区分。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档案号不再使用。


  • 考试报名

    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工作一般集中在考试当年6至7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以当年各省人事考试中心报考通知文件为准。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缴费手续,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具体报名安排详见各省的报考文件)

    报名材料:

    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学历证书(以上均为原件)。

    报名费用:

    一级建造师考务费(报名费)各省略有不同,一般每科在40元-100元之间。

    报考专业:

    《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按教育部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编制,共涉及“土建类、测绘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地矿类、材料类、电气信息类、机械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化工与制药类、工程力学类”等18类45个专业,其中本专业36个,相近专业9个。


  •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一般在每年9月左右,以当年官方报考通知为准。

    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该科目分为10个专业,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考试方式: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两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含客观题和主观题,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考试题型: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三个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案例题。具体如下:

    《建设工程经济》:单选题:60道1分/道;多选题:20道2分/道。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选题:70道1分/道;多选题:30道2分/道。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单选题:70道1分/道;多选题:30道2分/道。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单选题:20道1分/道;多选题:10道2分/道;案例题:5道占120分。

    考试时长:

    《建设工程经济》考试时间为2小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考试时间为3小时,《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时间为3小时,《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时间为4小时。

    考试科目考试时长题型与题量考试满分
    建设工程经济2小时单选题:60道 1分/道
    多选题:20道 2分/道
    100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小时单选题:70道 1分/道
    多选题:30道 2分/道
    130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3小时单选题:70道 1分/道
    多选题:30道 2分/道
    130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小时单选题:20道 1分/道
    多选题:10道 2分/道
    案例题:5道 占120分
    160分
    其中案例题120分

    考试大纲:

    以当年官方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 成绩合格

    查分入口: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公布,届时请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即可。成绩查询流程如下:

    1、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左侧“成绩查询”;

    2、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即可查询。

    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合格标准:

    一级建造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其总分的60%。

    科目名称试卷满分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经济1006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3078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13078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均为160均为96
    铁路工程
    民航机场工程
    建筑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通信与广电工程
    矿业工程
    机电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 证书领取

    领取方式: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领证资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2)准考证原件

    (3)执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可网上下载)

    (4)1寸、2寸照片各1张,至少有一张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 证书注册

    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

    全国范围内准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的,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或加贴防伪贴;聘用单位基本信息修改的,不再加贴防伪贴;因纸质注册证书遗失、污损或个人信息修改等需重新发放注册证书的,不再补发或更换纸质注册证书。

    电子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并行使用期间,其注册编号同时有效。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