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级经济法第一章知识点:公司法律制度(2)
来源:中级会计师 | 时间:202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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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的登记管理
1.登记事项
包括:名称、主体类型、经营范围、住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
2.备案事项
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章程、经营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数额等。
3.登记规范
(1)设立登记(例如)
①公司登记提交的材料
包括:申请书、申请人资格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住所相关文件、公司章程等。
②登记机关的形式审查义务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不能当场登记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情形复杂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工作日。
(2)变更登记
①应当经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②变更经营范围,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
③自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被吊销、撒销或者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办理注销登记。
(3)公司歇业
①应当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②公司歇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4)注销登记
①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债人名单公示。
②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③公司可以于公示期届满之日起2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④公司注销依法须经批准的,或者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二、有限责任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东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非法人主体。
(2)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出资方式
①股东可以用货币,以及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②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等不能用货币估价,因此不能出资。设定担保的财产不是清洁无负担的财产,因此也不能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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